执行部分抛出的异常将首先传递到同一块的异常部分,如果在同一块的异常部分没有处理这个异常的处理器,那么异常将会传播到上一层的异常部分中,一直到最外层。
在异常部分抛出的异常将控制转到上一层的异常部分。
处理异常将停止异常的传播和解决。有时用户希望在错误发生时,程序仍然能执行一些动作,要达到这个目的,可以把希望执行的动作放在异常处理器中,然后执行不带参数的RAISE语句,RAISE语句将重新抛出出现的异常,允许他继续传播。
DECLARE
order_too_old EXCEPTION;
BEGIN
RAISE order_too_old;
EXCEPTION
WHEN order_too_old THEN
DECLARE
file_handle UTL_FILE.FILE_TYPE;
BEGIN
--open file
file_handle:=UTL_FILE.FOPEN
(location=>'/ora01/app/oracle/admin/test/utlsir'
,filename=>'error.log'
.open_mode=>'W');
--write error stack
UTL_FILE.PUT_LINE(filehandle,
DBMS_UTILITY.FORMAT_ERROR_STACK);
--write the call stack
UTL_FILE.PUT_LINE(filehandle,
DBMS_UTILITY.FORMAT_CALL_STACK);
--close error log
UTL_FILE.FCLOSE(file_handle);
RAISE; --re-raise the exception
END
END
|
如果从FORMAT_XXX_STACK输出一个很大的值,那么使用DBMS_OUTPUT或UTL_FILE显示错误或调用堆的异常部分自身也会抛出异常,这两个堆常规下最多能返回2000字节,但utl_file.put_line被限制在1000字节以内,而dbms_output.put_line限制在512字节内。如果使用前面的代码并且不允许这种可能性,那么在异常处理器中将抛出一个未处理的异常。
GOTO语句不能用于将控制从执行部分传递到异常部分或反之。
已命名异常
在PL/SQL块的异常部分只有已命名的异常才能被WHEN子串处理,ORACLE包含了一系列已命名的异常,这些异常都声明在STANDARD包中,这些内建异常在这里就不一一讲述,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有关资料。
常用异常处理方法
除了标准异常外,用户可以声明自己的已命名异常。比如商业规则错误,或者将自定义异常与一个数据库号相联系,甚至可以将数据库错误号赋予自定义异常。PL/SQL的这个性能极大的提高了对异常的管理和处理的能力。
声明自己的异常
如果你希望声明自己的异常,那么你可以在异常处理器中包括WHEN子句,声明的异常的作用范围与声明的变量相同。声明在外层块的异常能被该块和它的子块访问,但声明在子块的异常不能被父块处理。
例:
BEGIN
DECLARE
Insufficient_credite EXCEPTION;
BEGIN
RASISE Insufficient_credite;
EXCEPTION
WHEN Insufficient_credite THEN
--可以在此处理异常
extend_credite(cust_id);
END -嵌套块结束
EXCEPTION
WHEN Insufficient_credite THEN
--超出范围,不能在这里处理异常
END;
|
如果声明的异常与内建的异常同名,那么当引用异常将解决你的异常而不是内建的异常。